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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guān】于印发《河北省专【zhuān】业【yè】技【jì】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bàn】法(试行【háng】)》的通知

河北省职【zhí】称改革领导【dǎo】小组文件 冀职改字〔2003〕3号 关于印发《河【hé】北省专【zhuān】业技术职【zhí】务 任职资【zī】格申报推荐办【bàn】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shì】、省直【zhí】各【gè】部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河北省【shěng】专业技【jì】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shì】行)》已经9-21河【hé】北省【shěng】职称改革领导【dǎo】 ………

职称证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

冀职改字〔2003〕3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省直各部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wù】任职资格申报推荐【jiàn】办法(试【shì】行【háng】)》已经9-21河【hé】北省职称改革【gé】领导【dǎo】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men】,请于9-21起【qǐ】遵照【zhào】执行。

在试行中有何问题【tí】和意见,请【qǐng】告河北省【shěng】职改办【bàn】,以【yǐ】便进行补【bǔ】充、修改和完善。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职称申报推荐办法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9-21

(共印200份)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yī】步规范【fàn】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gé】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管【guǎn】理,提高质量,确【què】保有序【xù】进行,根据有关规【guī】定,结【jié】合我【wǒ】省实际,特【tè】制【zhì】定本办法。

第【dì】二条专业技术【shù】职务【wù】任【rèn】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zuò】,要坚持实事【shì】求是【shì】、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gōng】开公正【zhèng】、竞【jìng】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各【gè】级【jí】人事【shì】职改部门负责【zé】综合【hé】管【guǎn】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tuī】荐工作并【bìng】组织【zhī】实施。

第二章

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tiáo】申报推荐范围包括全省国有、集体【tǐ】企事业单【dān】位和非公有制【zhì】经济【jì】组【zǔ】织【zh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zuò】的人员。

第五条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覆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四)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

职称办理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一)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zài】接【jiē】受纪检、监察或【huò】司【sī】法部门审查的【de】人员【yuán】;

(二)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四)凡无故不参加专【zhuān】业技术人员年度【dù】考核或在【zài】规定任职年限【xiàn】内【nèi】考【kǎo】核【hé】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jí】其以【yǐ】下的人员;

(五)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

申报推荐程序

第七条申报推荐工作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建立组织

单位成【chéng】立专【zhuān】业【yè】技术职【zhí】务任职资格申【shēn】报推【tuī】荐考【kǎo】核小组,负责制定【dìng】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de】实施方案,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wèn】题,并负【fù】责【zé】申报人员【yuán】的【de】考核。考核【hé】小组由单位领导、部【bù】门负【fù】责【zé】人和业务骨【gǔ】干【gàn】组成,一般不少于五人,单位人事(组织【zhī】)部门负责申报推【tuī】荐【jiàn】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依据省规定的【de】申报评审【shěn】资格条件,申报人员逐【zhú】项填写【xiě】《专业技术职务任【rèn】职【zhí】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所填【tián】内容【róng】要客【kè】观、真实。

(三)公开述职

考核小组组织申【shēn】报晋升人员进行个【gè】人述职。申报人【rén】员【yuán】要实事求【qiú】是地简【jiǎn】述【shù】任职以来【lái】履行岗位职【zhí】责情况,重点是在本【běn】岗【gǎng】位上所取得的工作实绩。

(四)考核答辩

考核小【xiǎo】组组织一定数量相关【guān】专业的技术骨【gǔ】干【gàn】对申报人员进行考【kǎo】核并组织【zhī】答辩【b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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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评议

考核小组依据【jù】申报【bào】人员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huà】表》中【zhōng】的【de】有【yǒu】关内容,对【duì】申报人员进【jìn】行考核评议【yì】。

(六)量化赋分

考核小组【zǔ】依据申报【bào】人员的【de】考核答【dá】辩、考核评议情况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liào】对申报人员【yuán】进行综【zōng】合量化【huà】赋分。

(七)综合排序

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量化赋分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排序。

(八)确定人选

单【dān】位领导依据【jù】考核小组【zǔ】提【tí】供的申报人【rén】员考核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合理、择【zé】优的原【yuán】则,集体【tǐ】研究【jiū】确定【dìng】上报人选。

第四章

申报推荐结果公示

第【dì】八【bā】条各基层单位要【yào】公开申报推【tuī】荐全【quán】过程,严格按【àn】照【zhào】冀职改办【bàn】字[2001]125号《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rèn】职资格【gé】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guān】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1、有关【guān】职称【chēng】工【gōng】作的政策规【guī】定及《专业技【jì】术职务任职资格申【shēn】报推荐量化【huà】表》,对【duì】控制申报数额的【de】系列要公示申报数额情况;

2、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lùn】文(论著)、获【huò】奖证书【shū】、工作【zuò】总结及外语、计算机【jī】考试合格【gé】证书【shū】等材【cái】料;

3、量化赋分和综合排序结果;

4、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的申报人员名单。

(二)公示要求

1、公示时间一般为五——十天;

职称办理

2、公示地点要方便群众,便于查阅、监督;

3、设【shè】置意见箱和监【jiān】督电话并指定专人负【fù】责做【zuò】好来访接待及情况【kuàng】汇总等工作【zuò】;

4、公示单位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zhí】资格【gé】评【píng】审表》中【zhōng】“基【jī】层单【dān】位意见”栏中【zhōng】如实填写公示结果。

(三)公示结果的使用

凡申报【bào】晋升各级【j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zī】格的人【rén】员,申【shēn】报【bào】材料不经公示的,一律不准参评。公示期【qī】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tí】,经【jīng】核【hé】

实,申报者的申【shēn】报材料系【xì】伪【wěi】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jiǎ】行为的【de】,两年内不【bú】允许申报【bào】晋升【shēng】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章

组卷及材料报送

第九【jiǔ】条各【gè】单位【wèi】经公示【shì】确定申报人员后,要【yào】组织申报人员提供有关材【cái】料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háng】组卷:

(一)申报材料内容及组卷顺序:

1、人事部统一印【yìn】制的【de】《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píng】审【shěn】表》(一式三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3、有【yǒu】效期内的【de】《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等【děng】级考试合【hé】格证书》和《全国或河【hé】北省【shěng】职称计算机应【yīng】用能【néng】力【lì】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shì】表(原件【jiàn】及复印件二份,分别贴在评审表内);

4、现任专【zhuān】业技术职务《资【zī】格评比合格【gé】人员登记表》或《专业【yè】技术职务任职【zhí】资格评审【shěn】表》(原件);

5、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6、离退休人员延退手续;

职称办理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8、最高学历证书;

9、各种奖励证书;

10、任现【xiàn】职以来发【fā】表出版有代【dài】表性论【lùn】文(论著)(论文、著【zhe】作属于合著的应提【tí】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chéng】实【shí】际工作【zuò】量的证明材【cái】料);

11、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般不少于1500字);

12、其它有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上述申报材料除【chú】《专业技术职务任【rèn】职【zhí】资格【gé】评审【shěn】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zī】格申报【bào】推荐量化表【biǎo】》及外语、计算机合【hé】格【gé】证书外,其它材料按上述【shù】顺【shùn】序装订成册,内【nèi】容填写要准确,字迹【jì】要【yào】工整,装订要规范。

2、申报材料【liào】每人【rén】限装一【yī】袋,并【bìng】填好《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贴【tiē】在申报【bào】材【cái】料卷【juàn】封【fēng】面上。

3、申报评审材料中所需提【tí】供的复印件【jiàn】一律要由所在【zài】单位审档人【rén】签字【zì】、盖章。

4、各单【dān】位在报【bào】卷【juàn】时要一同提交《申【shēn】报高、中级专业【yè】技术职务【wù】任职资格人员花名【míng】册》。

(三)申报材料报送

依据河北省【shěng】专业【yè】技术【shù】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shěn】条件的【de】规定【dìng】,申报材料【liào】经逐级【jí】审查后【hòu】,被确定申报晋升人员的【de】评审材料由各级人事部门分别报送相关评【píng】委会评【píng】审。

1、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gé】人【rén】员的【de】申报材料,经【jīng】省直各【gè】部门和各市【shì】职【zhí】改办【bàn】初审【shěn】后【hòu】,报送省职改办复【fù】审,对确定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liào】送相应评委会评【píng】审。

职称办理

2、申报晋【jìn】升中级专业技术职【zhí】务任职资【zī】格人员的【de】申报材料,由省直【zhí】各部门和【hé】各市职【zhí】改办审查后【hòu】,对确定参评人员的【de】评【píng】审材料送

相应评委会评审。

3、申【shēn】报晋【jìn】升初级专业技术职【zhí】务任【rèn】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分【fèn】别【bié】由省【shěng】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职改【gǎi】办审查,对确定参评【píng】人员的评审材【cái】料送相应评【píng】委会评【píng】审。

4、驻冀中直【zhí】单【dān】位申报晋【jìn】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de】人员,按【àn】属地管理,申报人【rén】员所在单位需【xū】持上一级人【rén】事(组织【zhī】)部门出据【jù】委托评审函,送当地市职改办【bàn】审【shěn】查后,送相【xiàng】应评【píng】委【wěi】会评审;申【shēn】报晋升高【gāo】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人【rén】员所在单位需持省部级人事【shì】(组织【zhī】)部【bù】门的【de】委托评审【shěn】函,报省【shěng】职改办【bàn】进行资格审查后,送相应评委会【huì】评审。

5、省直【zhí】各部门【mén】和各市及驻冀中直单位按省职【zhí】改办规定的时间、地点【diǎn】由人事职【zhí】改部【bù】门派专人将【jiāng】申报晋升人员【yuán】的评审材料【liào】一次报送,逾期【qī】不予受理【l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9-21起试行。

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
很多新文件都是从熊老师这里看到的,厉害了!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
熊老师【shī】整理非常详细,很多细节【jiē】性的东西【xī】,我们很难去想到他【tā】,都是熊老【lǎo】师提醒【xǐng】的【de】,细节【jiē】问题,政【zhèng】策问题都能【néng】给个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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