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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yú】推进工程领【lǐng】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gǎi】革的意见》的通【tōng】知:浙【zhè】人社发【fā】〔2018〕128号

有【yǒu】效性【xìng】:有【yǒu】效 索引号:00248503X/2018-06956 法规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shè】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xī】化厅关【guān】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zhí】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de】意见》的通知 发【fā】布机构:省人力【lì】社【shè】保厅 统一编号【hào】:ZJSP13—2018—0040 法【fǎ】规文号:浙人社发【fā】〔201 ………

职称证

有效性:有效

索引号:00248503X/2018-06956

法规名称:浙【zhè】江省人力资源【yuán】和社会保障厅、浙【zhè】江省经【jīng】济和信息化厅【tīng】关于印【yìn】发《关于推【tuī】进工程行业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yì】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省人力社保厅

统一编号:ZJSP13—2018—0040

法规文号:浙人社发〔2018〕128号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体裁分类:通告

发布日期:2024-9-21

法规正文:

各【gè】市人【rén】力资源【yuán】和社会保障【zhàng】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uì】(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关【guān】于【yú】推进【jìn】工【gōng】程行【háng】业领域【yù】职【zhí】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现印【yìn】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háng】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biàn】修改【gǎi】完善。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9-21

关于推进工程行业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

根据中【zhōng】共【gòng】中央办公厅、国务院【yuàn】办公厅《关于深化【huà】职【zhí】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zhōng】办【bàn】发〔2016〕77号)和中共【gòng】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shěng】人【rén】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hào】)精神,现就推进工程行【háng】业【yè】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提【tí】出【chū】如下【xià】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xīn】时【shí】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sī】想【xiǎng】为指导,全面贯【guàn】彻党的十九大【dà】和省第十四次党代【dài】会,紧紧围【wéi】绕统【tǒng】筹【chóu】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jú】和【hé】协调推进“四个全面【miàn】”战略布局,牢固【gù】树立【lì】和【hé】贯彻落实新【xīn】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人才强国战略【luè】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yīng】传统产业【yè】改造升级和新【xīn】兴产业发展的新【xīn】形势【shì】新要求,优化【huà】专业结构、改【gǎi】进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畅通评价渠道,建立职【zhí】业分类优化【huà】、评价标准科学、评价【jià】重点突出、评价与使【shǐ】用结【jié】合的工程技术【shù】人员职称制【zhì】度。

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

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

(二)基本原则

1.遵循规律【lǜ】、分类推进【jìn】。遵循工程技术人员成长【zhǎng】规【guī】律【lǜ】,科学把【bǎ】握不同专业、不同岗【gǎng】位、不同层次专业技【jì】术人才特点,针对现行工【gōng】程技术人员职【zhí】称制度存在的问【wèn】题,精【jīng】准施策【cè】,分类【lèi】改革。

2.以用【yòng】为本【běn】,市【shì】场评价。以促进工程技术人【rén】才职业【yè】发展、更好满足【zú】行业发【fā】展用人需要为目标【biāo】,建立科【kē】学的评价标【biāo】准,体现重品德、重业绩的评【píng】价导向,发挥市场在职称评审中的基础作用。

3.转变职能【néng】,放【fàng】管结合。转【zhuǎn】变工【gōng】程技术【shù】人员职称管理模式,强化顶层设【shè】计,完善政策【cè】法规,推动【dòng】行业承接评审,政府逐步从【cóng】微观的评审工作中脱离出来【lái】,运用复【fù】审评估、行【háng】业监【jiān】管、执【zhí】业管理等手段,加强【qiáng】对职称制度【dù】运行的指导和【hé】监督。

二、主要内容

(三)完善层级设置。

在保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三【sān】个【gè】等级基础【chǔ】上,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相【xiàng】关省级行业主【zhǔ】管部【bù】门要以培养和造就“行业大家”为导向,坚持以用【yòng】为本,把品德放在【zài】评价的首位,根据【jù】行业【yè】属【shǔ】性【xìng】和岗位特【tè】点,以反映技术水平、能力贡【gòng】献、岗位履职【zhí】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正高【gāo】级工程师评价【jià】标准。各级别工程师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lǐ】工【gōng】程师(初级【jí】);工程【chéng】师(中【zhōng】级);高级工程师【shī】(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shī】(正【zhèng】高级)。

(四)规范专业划分。

以行业【yè】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基【jī】础,统筹工【gōng】程技术【shù】人员【yuán】专【zhuān】业技术【shù】职【zhí】务【wù】体系、工程技【jì】术人员【yuán】职业资格体系和工【gōng】程企业资质体系,初步建立规范的工程技【jì】术专业分类,并进行动态调整。以【yǐ】工程技【jì】术【shù】专业分类为基础,建立健全面向全社【shè】会、统一规范的工程【chéng】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将工程技术【shù】领域专业技术【shù】人员职业资格纳【nà】入职【zhí】称制【zhì】度,明【míng】确对应关系。

(五)完善评价标准。

完【wán】善【shàn】各级工程师的评价标准,遵循【xún】工程技术人员职业特点【diǎn】,分【fèn】行业、专业完善【shàn】评价标【biāo】准【zhǔn】。评价标准要【yào】不唯论【lùn】文【wén】、不唯职称、不【bú】唯【wéi】学【xué】历、不【bú】唯奖项,建立以工【gōng】程技术需求为【wéi】基础【chǔ】,以工程【chéng】技术人才【cái】工作绩效【xiào】、创新成果为核心的【de】评【píng】价体系,将【jiāng】技术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lì】作为【wéi】评【píng】价工程技术人【rén】员【yuán】的【de】比较重要内容【róng】,推行【háng】标志性工程项【xiàng】目制【zhì】度,充【chōng】分反映工【gōng】程行业领【lǐng】域专【zhuān】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防止简【jiǎn】单、片面地以学【xué】历文凭【píng】、论文数量和科研奖【jiǎng】项为评价硬指【zhǐ】标。各行业主【zhǔ】管部门在评价标准完善【shàn】过【guò】程中,要【yào】从企【qǐ】事业单位实际出发,探索从产品和技术标准中提炼人才【cái】标准的模式,注重将【jiāng】新【xīn】兴产业、新兴【xìng】业【yè】态的专业调整与完【wán】善评价标准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业内评价”和行【háng】业特色,为行业评【píng】出真知管用【yòng】的【de】工【gōng】程师。同时,在竞争充分的工程技术【shù】专业,支持【chí】鼓励行【háng】业协会或【huò】龙头企业牵头,从产品标准、行业标准,提炼出人才标准,产品销量【liàng】、个人薪【xīn】酬【chóu】等均可纳入评价标准,真【zhēn】正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jué】定性作【zuò】用。

(六)加强制度衔接

1.进一步统筹工程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

工【gōng】程【chéng】技术【shù】人【rén】员职称评价应与【yǔ】用人【rén】单【dān】位的考【kǎo】核、聘用、绩【jì】效分配【pèi】等用人制度相衔接。以工程技【jì】术为主要职责的事业单位,一【yī】般应在【zài】岗【gǎng】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探索人才密集的工【gōng】程事业【y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zì】主开展职称评审【shěn】。探索建立龙头企业【yè】内部职级直接认定相应专业【yè】和级别职称的机制。在【zài】已建立职业【yè】资【zī】格制【zhì】度的工程技术专业,取得的职业【yè】资格一【yī】般分别对应职称【chēng】的初【chū】、中、高级【jí】(具体【tǐ】见【jiàn】附件),此类中【zhōng】初级人【rén】才的评价【jià】,一般以职【zhí】业【yè】资格为主,高级人才【cái】的评价,以职称【chēng】为主,尊重人【rén】才成长规律,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负担。同时,有准入【rù】类职【zhí】业资【zī】格要求【qiú】的工程技【jì】术专业,应将取得职业资格并【bìng】依规执业【yè】的经历,作为《工程技术人【rén】才职称评价【jià】基本标准条【tiáo】件》中申报【bào】高级职【zhí】称的优先条件,杜绝评价与使用“两张皮”的现象。健【jiàn】全【quán】体【tǐ】现工程技术岗位特点【diǎn】的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guǎn】理,在使用和考【kǎo】核中实现人员能上能【néng】下。

2.协同推进技能人才制度与工程技术人才评价。

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都【dōu】是重要的【de】人才,有各【gè】自【zì】的成长规律和职业【yè】要求。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yè】发展通道【dào】,不能将两者的证书单纯地进行【háng】转化,而【ér】是鼓励【lì】两类人【rén】才,在各自定位【wèi】上各自【zì】发展,共同成长【zhǎng】,相互协作。当符合条件的高技【jì】能人【rén】才同时具备工程技术人【rén】才【cái】的能力时,鼓励【lì】其参加【jiā】工【gōng】程系【xì】列专业技【jì】术【shù】人才职【zhí】称【chēng】评【píng】审;同样,当工程技术【shù】人才具备【bèi】与高技【jì】能【néng】人才同等突出的技能水平时,鼓励【lì】其取得技能人才水平证书,使两类人【rén】才之【zhī】间技能【néng】水平相互贯通,从而培养出一【yī】批全面发展的【de】高水平【píng】的领军型人【rén】才。

(七【qī】)探【tàn】索社会化评价。要重【chóng】视并发挥行业【yè】协会、龙【lóng】头企业在标准制定和评审中的作【zuò】用【yòng】。

对于行业管理规范、评价标准【zhǔn】科学的工【gōng】程【chéng】技【jì】术专业,可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采取政府【fǔ】授权备案形式,由自律性强、专业性强、运【yùn】转规范【fàn】、具【jù】有较大影响力【lì】的行业协会【huì】学会等【děng】牵头,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共同制定【dìng】相关【guān】职【zhí】称评价【jià】标准,成熟一个【gè】、授权委托一个【gè】,逐步使工程系列【liè】职称评【píng】审回归业内【nèi】评【píng】价、社【shè】会评价,实现个人【rén】自主申【shēn】报、业内公正评【píng】价、单【dān】位择优使用【yòng】、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

(八)创新评【píng】价方式【shì】。对业绩、贡献、学历、资历、论文著作【zuò】、科研【yán】成果、荣【róng】誉【yù】奖项、发明创造、标准制定等内容进行合【hé】理取舍、科学设置,提高技术创【chuàng】新、成果转化、技术推【tuī】广、标准制定、代表【biǎo】作品等标【biāo】志性业【yè】绩的分值权重,建【jiàn】立评价【jià】全面、考核刚性、业【yè】绩导【dǎo】向清晰的量化指标【biāo】体系。

由评【píng】委会专【zhuān】家对照量化【huà】评价体系进行赋分,实现定性和定【dìng】量结合的【de】科学评价。申报人【rén】员可使用量化评价体【tǐ】系【xì】进行自评,经评审机构审核,实现特别优秀【xiù】人【rén】才的破格【gé】和越级申报。结合工程行业领域不【bú】同【tóng】行【háng】业【yè】和专【zhuān】业自身特点,可采取【qǔ】专【zhuān】家评审【shěn】、网上评审、考核【hé】认定【dìng】、人机对话、面试答辩、实【shí】践操作、业绩展示、考评结合等【děng】多种评价方式,使【shǐ】评价更【gèng】具【jù】针对【duì】性和科学性。初【chū】级【jí】和中【zhōng】级工程【chéng】师中专【zhuān】业【yè】通【tōng】用性强的,适宜【yí】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评价的,原则上实行考【kǎo】试评价方式。

(九)推动评价与培养相衔接。

建立与工【gōng】程【chéng】师制度相适应【yīng】的工【gōng】程技术人员培【péi】养【yǎng】制度。充分发挥新【xīn】的工程技【jì】术人员职称制度【dù】对提高工程【chéng】技【jì】术人【rén】才【cái】培养质量的引领和导向【xiàng】作用,紧密结合工程技术领域【yù】人才【cái】需求和工【gōng】程技术人员职业标准【zhǔn】,建立与工程技术人员【yuán】职称制度相适应的工程专业学位【wèi】教育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gè】地根据实际【jì】,通过高【gāo】等【děng】院校与企【qǐ】业合作举办“工程师学院”、职业院校【xiào】与企【qǐ】业合【hé】作推进“新型学徒制”试点等方式【shì】,实现【xiàn】职称标准与【yǔ】课程标准【zhǔn】“相长”,职【zhí】称评审与学习考核【hé】“相融【róng】”,在培养中评【píng】价,在评价中培养;按【àn】照不同等【děng】级【jí】工程技术人员的【de】职业能力要求【qiú】,完善工程技术【shù】人【rén】员继续教【jiāo】育制度,提高胜【shèng】任岗【gǎng】位工作的能力【lì】和水平,促进【jìn】职业化、专业【yè】化发展。

(十)完善监管和服务

1.加【jiā】强指导和监管【guǎn】。各级人力【lì】资源社【shè】会保障【zhàng】部门作为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要【yào】充分发挥【huī】相关政府部门的行【háng】业【yè】管理职能,指导社会、行业组织【zhī】、学术团体【tǐ】和用人单位共同【tóng】参【cān】与标准制定等相关工【gōng】作【zuò】。加强职称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评审质量【liàng】评【píng】估机【jī】制【zhì】和【hé】违规责任倒查制【zhì】度,对承【chéng】接社【shè】会化评审的机构进【jìn】行定期备案、动态调整。

2.健全工程师管理【lǐ】。用人单【dān】位要强化工程师日常管理【lǐ】,建立健全工程【chéng】师【shī】考核制度和考绩【jì】档案【àn】。以履行【háng】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技术水平和工【gōng】作态度【dù】为主要内【nèi】容,对各【gè】层级工程【chéng】师【shī】实行定性考核与【yǔ】定量考【kǎo】核【hé】相结合,平时考【kǎo】核与【yǔ】任期期满考核相结合。考【kǎo】核成绩记入考绩档【dàng】案,作为职称评【píng】价的依据。建立工【gōng】程师【shī】诚信体系。工程技术【shù】人员参加工程师【shī】评价应以【yǐ】诚信为本,申【shēn】报信息要【yào】真【zhēn】实【shí】准确【què】,职业活动中【zhōng】要诚信从【cóng】业【yè】、依【yī】法执业【yè】,把个人诚信档案作为职业生涯的重要资料。

3.加强公共【gòng】服务。打破所有制和身【shēn】份限制【zhì】,对全【quán】社会工【gōng】程【chéng】技术人【rén】员【yuán】职业能力和水平进行科学评价,为各类单位用人【rén】提【tí】供评价依据【jù】。进一步畅通非【fēi】公【gōng】有制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qú】道,着力提高对非公有制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水平评价【jià】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政【zhèng】策【cè】措【cuò】施,强化社【shè】会化服务功【gōng】能,加强职称评审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健【jiàn】全面向【xiàng】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职称公【gōng】共【gòng】服务体系,提供均等、公【gōng】正、高效【xiào】、便【biàn】捷的【de】评【píng】价【jià】服务。

三、改革的组织实施

(十一)提【tí】高【gāo】认识,加强领导。工程行【háng】业领域【yù】职称制【zhì】度改革涉及工程技术人员切身利【lì】益【yì】,政策性强,涉【shè】及面广,社会【huì】影【yǐng】响大。

各级党委要坚【jiān】持党管人才原则【zé】,加强对【duì】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和【hé】统筹协调。各【gè】地、各部门【mén】要充分认识【shí】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xìng】和【hé】敏感性,切【qiē】实按照【zhào】国家和我省统一【yī】部署【shǔ】推进改革【gé】。

(十二)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省人力社保厅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发挥【huī】制【zhì】度建【jiàn】设、协调【diào】落实和监督检【jiǎn】查职【zhí】能【néng】,有序推进工程行【háng】业【yè】领域职称社会【huì】化【huà】评价改【gǎi】革【gé】。符合条件的工程行【háng】业领域行业【yè】协会应明确目前【qián】自【zì】己【jǐ】定位,主动【dòng】有序承接相关行业专【zhuān】业技术人【rén】员职称【chēng】评审职能【néng】。各地各有关【guān】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积【jī】极稳妥推进改革。各地中级职称可【kě】参【cān】照本意见开展探索实践。

(十三)试点先行,平稳推进。

重【chóng】点【diǎn】对制度设计【jì】、评价标准、评价方式、评价程序等内容进行试点。鼓励各地【dì】在改革意见指导下,结【jié】合本地工程行业特点,开展【zhǎn】差【chà】异化探索试点。试点工作【zuò】结束后,各有关部【bù】门要【yào】及时向省人力社保【bǎo】厅【tīng】总结报告【gào】试【shì】点工作情况【kuàng】。

(十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贯彻分类【lèi】推【tuī】进职称【chēng】制【zhì】度改革思想,针对改革前后政策衔【xián】接和过渡加强分类【lèi】指导,保证政策【c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xìng】。妥善【shàn】处理【lǐ】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hé】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chū】现的新情况新【xīn】问题,分【fèn】步【bù】实施,确保社会和【hé】谐稳定【dìng】。

本通知自9-21起施行。



工程技术专业职业资格可聘任职称对应表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级别:一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级别:二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助理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建筑行业内所有从业人才

资格级别:一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建筑行业内所有从业人才

资格级别:二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助理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监理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造价工程师

资格级别:一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或经济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造价工程师

资格级别:二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城乡规划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建造师

资格级别:一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建造师

资格级别:二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助理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级别:一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级别:二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助理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验船师

资格级别:A 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验船师

资格级别:B 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或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验船师

资格级别:C 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助理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验船师

资格级别:D 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设备监理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计量师

资格级别:一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计量师

资格级别:二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安全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或经济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注册测绘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准入类

职业资格名称: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资格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资格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资格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资格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资格级别:/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工程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计算机软件

资格级别:高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高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

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计算机软件

资格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软件评测师

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

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计算机软件

资格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程序员(原初级程序员、程序员)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计算机网络

资格级别:高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高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

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计算机网络

资格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网络工程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计算机网络

资格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网络管理员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计算机应用技术

资格级别:高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高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

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计算机应用技术

资格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计算机辅助设计师

电子商务设计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计算机应用技术

资格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

电子商务技术员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信息系统

资格级别:高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高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

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信息系统

资格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信息系统监理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信息安全工程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信息系统

资格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信息服务

资格级别:高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高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

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信息服务

资格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中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计算机硬件工程师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职业资格名称:信息服务

资格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级别:初级

可聘任职称名称:

信息处理技术员

网页制作员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wǒ】省实际,对我省通过【guò】考【kǎo】试并取得相应级【jí】别计【jì】算机【jī】专业技术资格(水【shuǐ】平)证书的人员【yuán】,用人单【dān】位可根据工【gōng】作需【xū】要,按以下【xià】专业工【gōng】作【zuò】或任【rèn】职年限,聘任相【xiàng】应专【zhuān】业技术职务。

(一)中【zhōng】专【zhuān】毕业【yè】实际从事计算机技术【shù】与软件工作 4 年以【yǐ】上;大学专科毕业实际从事计【jì】算机技术与【yǔ】软【ruǎn】件工作 2 年以上或大学本科【kē】(见【jiàn】习期满)及以上毕业,取【qǔ】得初级及以上资【zī】格(水平【píng】)者,可聘任【rèn】助理工【gōng】程师职务。

其他【tā】取得初级资格的人员,从事计【jì】算机【jī】技术与软件工作满 1 年【nián】,可聘任技术员【yuán】职务【wù】。

(二【èr】)大学【xué】专科毕【bì】业实际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6 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实际【jì】从事【shì】计算【suàn】机技术与【yǔ】软件工作4 年【nián】以上;获【huò】得【dé】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xué】士学【xué】位【wèi】从事【shì】计算机技术与【yǔ】软件工作 2 年以上;获得博【bó】士【shì】学位;或担任助理工【gōng】

程【chéng】师 4 年以上,取【qǔ】得中【zhōng】级及以上资格(水平)者,可聘任【rèn】工程师职【zhí】务。

(三)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硕士【shì】学位受聘工程【chéng】师职务后,从事计算机技【jì】术与软件工【gōng】作 5 年以【yǐ】上;获得博士学位,受【shòu】聘工程师职【zhí】务后,从事计【jì】算机【jī】技【jì】术与软件工作 2 年以上,取得【dé】高级资【zī】格(水平)者,可聘任【rèn】高级工【gōng】程师职【zhí】务。

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
熊老师,请问全国范围内,是【shì】不是职称都是一年评审一次【cì】呢【ne】?为【wéi】何我们当地【dì】已【yǐ】经申报结束了,还【hái】有【yǒu】机构说可以继【jì】续【xù】申报当【dāng】年【nián】度职称呢?这个是【shì】什么情况呢?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
你们有点麻烦了,很多机构什么都不要,为何【hé】你们这【zhè】个也【yě】要,那【nà】个也【yě】要【yào】,正经【jīng】职【zhí】称办理真【zhēn】的这么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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