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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筑中级职称申报:建筑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职称证

评审标准:以习【xí】近【jìn】平新时【shí】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iǎng】为指导,深刻领【lǐng】悟“两个确立”的决【jué】定【dìng】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sh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hù】”,应熟练掌握并【bìng】能够灵【líng】活运用【yòng】本专业基【jī】础【chǔ】理论知【zhī】识和专业【yè】技术知识【shí】,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jiě】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xiàn】状和发展【zhǎn】趋势,取得【dé】有实用价值的【de】技术【shù】成果。具有独立【lì】承【chéng】担较复杂【zá】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wèn】题。具有一定【dìng】的【de】技【jì】术研究能力【lì】,有为解决复【fù】杂技【jì】术问题而撰【zhuàn】写【xiě】的研究成【chéng】果【guǒ】或技术【shù】报告。具有指【zhǐ】导和培训助理【lǐ】工程师的【de】能力。

建筑中级职称申报

建筑中级职称申报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shí】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yì】思想,遵守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宪法【fǎ】和法【fǎ】律【lǜ】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硕士学位或【huò】第二学士学位【wèi】,取【qǔ】得助理工程【chéng】师职称后,从事【shì】本专业【yè】技术工【gōng】作满2年【nián】;或【huò】具备【bèi】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sh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shù】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毕【bì】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shī】职【zhí】称【chēng】后【hòu】,从【cóng】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lì】申【shēn】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作【zuò】为科研【yán】项目工【gōng】程技术人员【yuán】参加国家【jiā】级科研【yán】项目,或【hu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jiā】省(部【bù】)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tīng】)级科研项【xiàng】目2项以上,并通过【guò】业务主管部门【mén】组织的鉴定或【huò】验收。

2.参与编【biān】制完成行【háng】业或【huò】地方【fāng】标准,并通过省【shěng】(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shí】施。3.参【cān】加1项以上跨市域(地级)的区域规划或【huò】20万人口【kǒu】以上的城市总体规【guī】划【huá】。4.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zhuān】业【yè】或相近专业执业【yè】资格【gé】证书,且注册在本【běn】申报【bào】单位【wèi】。

5.作【zuò】为【wéi】主要人【rén】员参加完成1项以上县【xiàn】城总体规划或县域城镇体系规【guī】划,或相当于上述规模【mó】的开发区、园区【qū】等总体规划【huá】,或3项以上有较【jiào】复杂内容的专项【xiàng】规划【huá】。参加【jiā】完成1项20万人口以【yǐ】上【shàng】城【chéng】市的公共设施规【guī】划或2项以【yǐ】上国家、省级旅游区【qū】、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míng】镇、名村)专项规划。

6.作为主要人员【yuán】参加【jiā】完成3项10公顷【qǐng】以上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xiáng】细【xì】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环【huán】境景观规划),或【huò】有【yǒu】较复杂内容的【de】专【zhuān】项规划【huá】(如交通规划、文【wén】物或历史地【dì】段保护【hù】规划、风景地段规划)。

(二【èr】)从【cóng】事建筑工【gōng】程(建筑设计、建筑【zhù】施工、工程监理或【huò】项【xiàng】目管理、岩土工程【chéng】、安装工程、装饰装修【xiū】)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jù】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tiáo】:

1.作为科研项目专业【yè】技术人员参加【ji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zuò】为专业技术【shù】人员参【cān】加省【shěng】(部)级科研课题1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yǐ】上,并通过业务【wù】主管部门组织的【de】鉴【jiàn】定或验【yàn】收。

2.参与【yǔ】编制【zhì】完成行【háng】业或地方标【biāo】准【zhǔn】,并通过【guò】省(部)级业务主管部【bù】门批准实【shí】施。3.参【cān】加推广应用【yòng】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

4.依法取得国【guó】家相关专【zhuān】业或【huò】相近【jìn】专业执业资格证书【shū】,且注册在本【běn】申报单位。

5.从事【shì】建筑设计【jì】、建【jiàn】筑施工、岩土【tǔ】工程、安装工程、装饰【shì】装修工作的工【gōng】程技【jì】术【shù】人员按专业分别具【jù】备以下条件:

①建筑【zhù】设计:参【cān】加完成1项以上大型工程项【xiàng】目或2项【xiàng】以【yǐ】上中型工程项目【mù】或3项以上小型以上工程项目【mù】的设【shè】计【jì】;

②建筑施工【gōng】、监【jiān】理及项目管理【lǐ】:参【cān】加完成1项以【yǐ】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2项以上【shàng】二、三级【jí】房【fáng】屋建筑工程以上工程【chéng】项目的施工【gōng】;

③岩【yán】土【tǔ】工程(岩【yán】土勘【kān】察、设计【jì】、测试【shì】、治理,水文地【dì】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建【jiàn】设项目水资源论证【zhèng】,地质灾害【hài】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gōng】程【chéng】勘察、设计和施工,水文地质、工【gōng】程地质、环【huán】境地质调查等):参【cān】加完成2项以【yǐ】上大型【xíng】或【huò】3项【xiàng】以上中小型工程;

④安装工程【chéng】(管道【dào】、钢结构、工业设备、起重运输、工业电气仪【yí】表等):参【cān】加完成1项【xiàng】以上一级机电【diàn】安装工程或2项以【yǐ】上二级机电安装工程以上工程项目【mù】的施【shī】工【gōng】;

⑤装饰装【zhuāng】修【xiū】:参加完成1项以上一级【jí】房屋建筑工程或2项以上【shàng】二、三级房屋【wū】建筑【zhù】工程以上工【gōng】程项【xiàng】目装饰装修的施工【gōng】;

(三【sān】)从【cóng】事【shì】建设工程管理(质量监督【dū】、安全【quán】监督、招标代理【lǐ】、工程测量、质量检测【cè】、造价管【guǎn】理)工程技【jì】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jiàn】中的【de】一条:

1.作为科研项目专【zhuān】业【yè】技【jì】术人员参加过【guò】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kē】研项【xiàng】目【mù】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zhǔ】管部【bù】门组【zǔ】织的【de】鉴定或验收【shōu】。

2.参加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

3.依法【fǎ】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执【zhí】业资格【gé】证书【shū】,且注【zhù】册在本申报单位。

4.从事质量监督、安全【quán】监督【dū】、招标代理等【děng】工【gōng】作的工程技术【shù】人员:作为【wéi】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3项以【yǐ】上【shàng】一级房屋建【jiàn】筑工程或市政公用【yòng】工程,或【huò】6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shì】政公用工【gōng】程的质【zhì】量【liàng】监督、安全监督、咨询、招投标【biāo】等【děng】工作;从事工程监理、项目管【guǎn】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rén】员:作为专业技【jì】术人员【yuán】参加完【wán】成1项一级房屋建【jiàn】筑工程【chéng】或市政公用工程【chéng】建【jiàn】设或2项以上二、三【sān】级房屋建【jiàn】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监理【lǐ】、项目管理工【gōng】作。

5.从事工程测【cè】量、质量检测(监测【cè】)的【de】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jì】术【shù】人员参加完成一【yī】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shì】政公【gōng】用工程【chéng】建设项目【mù】3项以上,或二、三【sān】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gōng】程建设项目【mù】5项以上的工【gōng】程测量【liàng】、质量检【jiǎn】测(监测)工作。

6.从事【shì】建设工【gōng】程造价的编【biān】制、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hé】计价【jià】标准(规范、规程、规则)的编【biān】制工作的工程造价技【jì】术人员,须具备【bèi】下列条【tiáo】件之一:

①作为【wéi】专业技【jì】术【shù】人【rén】员,参加完成一类建筑工程建设项【xiàng】目1项以上,或3项以上二、三类建筑工【gōng】程建设项目以上的【de】工程【chéng】造【zào】价确定【dìng】的编制;

②作【zuò】为【wéi】专【zhuān】业【yè】技术人员,参加完成全【quán】国统一【yī】、省【shěng】(区、市)、行业工程造价计价【jià】依据以及国家或地【dì】方计价标准(规范、规【guī】程、规则)的【de】编制【zhì】和管理;

③作为【wéi】专业技术人【rén】员,参加过编制本地区的新技术【shù】、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补充计价【jià】依据并发布【bù】执【zhí】行【háng】。

(四)从事公用事业【yè】(给排水、燃气、供【gòng】热、污水和垃圾处理【lǐ】)工【gōng】程的科研、规【guī】划、设计【jì】、施工、管理等工作的工【gōng】程技术人员【yuán】,具备下列条件中【zhōng】的一【yī】条:

1.作【zuò】为【wéi】科研项目【mù】专业技术人【rén】员参【cān】加过【guò】国【guó】家级科【kē】研项目,或作为专【zhuān】业【yè】技术人员参加过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huò】市(厅【tīng】)级科研项目2项以【yǐ】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

2.参与【yǔ】编制完成【chéng】行【háng】业或地方标【biāo】准,并通【tōng】过省(部)级【jí】业务主管【guǎn】部门批准实施。

3.参【cān】加【jiā】完成1项以【yǐ】上大型【xíng】或2项以上中型或3项以上小型以上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或【huò】施工管理工【gōng】作。

4.公【gōng】用事业生产运营【yíng】企业从【cóng】事【shì】本专业生【shēng】产技术连续工作【zuò】5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zhì】量、安全、设备)。

5.依法取得国【guó】家相关专业或【huò】相近专业执业资格【gé】证【zhèng】书,且注册在本申【shēn】报单位。

(五)从事市政工程(道【dào】路【lù】、桥梁、照明与交通)科研、规划、设计、施工、管【guǎn】理【lǐ】等工作的工程【chéng】技【jì】术人员【yuán】,具备下列条件中【zhōng】的一条【tiáo】:

1.作为【wéi】科研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hu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省【shěng】(部【bù】)级科【kē】研项目1项【xiàng】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mù】2项【xiàng】以【yǐ】上,并担任【rèn】过【guò】单项【xiàng】研究报告的【de】主要撰写人。

2.参与编【biān】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并【bìng】通过省【shěng】(部【bù】)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shí】施【shī】。

3.参【cān】加【jiā】完成【chéng】1项以【yǐ】上大型或两2项中【zhōng】型城市道【dào】路工程建设项目【mù】的设计、施工,或3项以上中【zhōng】型以【yǐ】上桥梁【liáng】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或累【lèi】计【jì】完成2平【píng】方公里【lǐ】的道路交通规【guī】划设计与施工。

4.担任城市【shì】道路、桥【qiáo】梁【liáng】、照明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完成4项以上独立维【wéi】护工程,且在养护管理【lǐ】单位连续工【gōng】作【zuò】满【mǎn】6年【nián】以上,负【fù】责的设【shè】施完好,未出现安全事【shì】故。

(六)从事风【fēng】景园林的科【kē】研、规划、设计、施工、养护【hù】管理、生【shēng】产工作的工程技术【shù】人员,具备【bèi】下列条件中的一条【tiáo】:

1.参【cān】加过2项以上省、市或部【bù】委科研项目的研究【jiū】工作,科研成【chéng】果通过专家验收【shōu】并达【dá】到【dào】国【guó】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píng】。

2.参与编制完成行业或【huò】地【dì】方标准【zhǔn】,并通【tōng】过省(部)级业【yè】务主管部门【mén】批准实施【shī】。

3.参加完【wán】成1项【xiàng】以上国家级风【fēng】景名胜区规【guī】划,或【huò】2项以上省、市级风景名胜区【qū】规划【huá】,或2项以上【shàng】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2项以上风景【jǐng】园林其它项目规划【huá】等【děng】工作。

4.参与完成1项【xiàng】一级或2项二级或【huò】4项三【sān】级风景园林工【gōng】程的【de】施工,工程经验收合格。

5.负【fù】责各类绿地的养护【hù】管理【lǐ】或苗【miáo】木生产,连续两个年度【dù】达到养护和生产【chǎn】标准。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èr】)获省(部)级或市(厅)级优【yōu】秀规划、勘察、设计奖。获省【shěng】(部)级或市【shì】(厅)级建筑业、房地产业行业【yè】奖。

(三)参与研【yán】究制开发或推【tuī】广应用新产品、新结构【gòu】材料、新技【jì】术设备、新【xīn】工艺等,已投入【rù】生产,可【kě】比【bǐ】性技术经【jīng】济指标处于省【shěng】内先进水平1项以上,经市【shì】级以上专业主【zhǔ】管部门鉴定认可(附鉴【jiàn】定材料【liào】)。

(四)参与推广应用新技术2项以上【shàng】,并经市级【jí】以上【shàng】专业【yè】主管部【bù】门鉴定认可【kě】(附鉴定材料)。

(五)参【cān】与【yǔ】解【jiě】决设计【jì】、施工、监理(项目【mù】技【jì】术管理)、安装【zhuāng】中的复杂技术问【wèn】题2项以上,效果显著,经【jīng】市级以上专业【yè】主【zhǔ】管【guǎn】部门鉴定认可(附鉴定材料)。

(六)参与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项【xiàng】目【mù】技【jì】术【shù】管理),应【yīng】用国省内外先进【jìn】技术和经验,有重要【yào】创【chuàng】新(包【bāo】括建筑造型和建筑布局),取得经【jīng】济【jì】社会效【xiào】益【yì】,经市级【jí】以上专业【yè】主管部【bù】门鉴定认可(附鉴定材料)。

(七)参与1项中型【xíng】工程(新建、扩【kuò】建、技改、引进【jìn】)项目研究【jiū】、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jīng】实践【jiàn】检验,达到【dào】了要求【qiú】并【bìng】通过市【shì】(厅【tīng】)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

收)。

(八【bā】)获本【běn】专业国【guó】家发明专利【lì】1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yòng】新型专利2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九)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本人【rén】撰写直接承担【dān】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xiàng】报告、可行性分析【xī】报告、科学实验【yàn】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shù】论证报告【gào】、专利成果报告、技术总结【jié】、工【gōng】程设【shè】计方【fāng】案及说【shuō】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监理【lǐ】规划等)2篇及以上【shàng】,或在【zài】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biǎo】本专业论文1篇及以【yǐ】上。

2.提出的【de】科技建议1项以【yǐ】上被有关部门或【huò】单位采纳,经同【tóng】行专家评议【yì】,认为对【duì】科【kē】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yǒu】一定促进作用(附【fù】评【píng】议材料)。

(十【shí】)在【zài】企业生产一线的【de】工程技术人【rén】员,完【wán】成消化、吸收先【xiān】进技术成【chéng】果或引进中型先进设备1项以上【shàng】,有创新的技术成就,通过【guò】市(厅)级【jí】业务主管部【bù】门的鉴定(验收)。

(十一)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与【yǔ】完成【chéng】中小型工【gōng】程项目3项以上,其项目【mù】通【tōng】过县级【jí】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mén】验收【shōu】(附验收材料)。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zhǐ】行【háng】政划分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shì】(厅)级:市是指【zhǐ】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de】厅、局【jú】、委、办等。

(三)年度考【kǎo】核:对【duì】具备【bèi】硕【shuò】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de】专业技术人员,按照【zhào】累计2年考【kǎo】核均【jun1】合【hé】格以【yǐ】上掌握;对具备【bèi】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lǐ】工程师职【zhí】称后,从事本专【zhuān】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de】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jì】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专【zhuān】科以上学【xué】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zhí】称【chēng】后,从事本专【zhuān】业技术工作【zuò】满【mǎn】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àn】照累计4年【nián】考核均合格以【yǐ】上掌握。

(四)技工院【yuàn】校【xiào】中级工班、高级工班【bān】、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zhuān】、大【dà】专、本【běn】科学历申报相应【yīng】系列职称。

(五)学【xué】历是【shì】指教育部【bù】承认的建筑工程类相关专【zhuān】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取得不同专业学历(学位),但其中【zhōng】一个专业【yè】学【xué】历(学位)为【wéi】建筑工程【chéng】类相【xiàng】关专业或相近专【zhuān】业的【de】,其学【xué】历(学【xué】位【wèi】)可【kě】按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认定。

(六)对长期坚守基层【céng】一【yī】线【xiàn】且从事建筑【zhù】工程【chéng】专业【yè】技【jì】术技能工作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cái】和高技【jì】能人才,侧重评价其技术经历和实际工作业绩,视【shì】情【qíng】况适当放宽学【xué】历要【yào】求。

(七)科学技术奖是【shì】指国家或【huò】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bù】门或被授权的【de】行业【yè】学(协)会举办【bàn】的各种专业评奖【jiǎng】,及省职【zhí】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jí】奖励【lì】,是对专【zhuān】业技术【shù】人

员在科【kē】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zuò】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xìng】的【de】肯定。奖励【lì】级别【bié】分为国家级、省【shěng】部级【jí】和市(厅【tīng】)级。

(八)本专业奖项为:国【guó】家级奖项指国家科【kē】学技术奖(5个子项);省级奖项指省科学技术【shù】奖(5个子项);部级奖项【xiàng】指国家部委【wěi】及国家【jiā】级有关行业学(协【xié】)会颁发的本专业奖【jiǎng】励;市【shì】级【jí】奖项指市【shì】科学技术奖;厅级奖是指省直厅【tīng】局或【huò】省【shěng】级【jí】有关行业学(协)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上述【shù】奖【jiǎng】项以【yǐ】奖励证书【shū】为准【zhǔn】,其中规划、勘察、设【shè】计【jì】类等奖【jiǎng】项,限额定人员;施【shī】工、监理类等【děng】奖项,每【měi】项【xiàng】目主专【zhuān】业限2人【rén】,其它专业限【xiàn】1人。

(九)获得优质工【gōng】程等类型【xíng】奖【jiǎng】的认定:以公布的获奖项目、单位名单为准,主要获奖人员是【shì】指项目经理(含【hán】专【zhuān】业(土建、水【shuǐ】暖【nuǎn】、电器)工长各1名)、总【zǒng】监理工程师(含【hán】总监代【dài】表及【jí】各专业监【jiān】理工程师)、项目技【jì】术负【fù】责【zé】人,且有符合规定的【de】佐证材【cái】料(如在住房【fáng】城乡建设行政【zhèng】主管部【bù】门备案人员和过【guò】程及【jí】竣工验收签字【zì】资料等)。严【yán】禁同一获奖材【cái】料重复使【shǐ】用。

(十)项【xiàng】目【mù】分【fèn】类【lèi】,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确定,大【dà】、中【zhōng】、小型工程【chéng】项目,是按国家工程【chéng】设计资质标【biāo】准执行;一、二、三级【jí】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mù】,是按国【guó】家工程监理【lǐ】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一、二、三类【lèi】建筑【zhù】工【gōng】程项【xiàng】目,是按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jù】规【guī】定【dìng】执行。

(十一)工【gōng】程建设【shè】标准:指对建设活动或【huò】其【qí】结【jié】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yòng】的规则、导则或特定的文【wén】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zhì】定并【bìng】经公认的机构【gòu】批准。层【céng】级是【shì】:国家标【biāo】准、行业标准、地方【fāng】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其【qí】中国家【jiā】标准、行【háng】业标准、地方标准【zhǔn】(省级政府主管【guǎn】部门【mén】制定)为政府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biāo】准为社会标准。

(十二)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xiàng】,工艺为核心【xīn】,运用系统工程的原【yuán】理,把先进的技术和科学【xué】管理【lǐ】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pèi】套的施【shī】工【gōng】方【fāng】法。它必【bì】须【xū】具有先进【jìn】、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环保、提高施【shī】工效率【lǜ】、降低工程成本【běn】等特【tè】点。工法是【shì】企业标准的重【chóng】要组成部分,是【shì】企业开发应用新【xīn】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yào】内容,是【shì】企业【yè】技术水平和【hé】施工能力的重【chóng】要【yào】标志。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sān】个等【děng】级【jí】。企业经【jīng】过工程实践【jiàn】形成的工【gōng】法,其关键技【jì】术达到国内领先【xiān】水平【píng】或【huò】国【guó】际先进水平【píng】、有【yǒu】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yì】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jīng】济效益或【huò】社【shè】会效益的为省(部【bù】)级【jí】工法;其关键技术达【dá】到【dào】本企业先进水平、有【yǒu】一定【dìng】经济【jì】效益或社会【huì】效益的为企【qǐ】业级工法。

(十三)主【zhǔ】持、项目负责人(含设计【jì】总【zǒng】负责人、施工总【zǒng】负责人、课【kè】题【tí】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de】全面工【gōng】作,提出和确定项【xiàng】目的总体【tǐ】设计方案,编写【xiě】工作大纲【gāng】,组织专业技术【shù】人【rén】员【yuán】完【wán】成任务和【hé】解【jiě】决【jué】关键技【jì】术【shù】问题及疑难问题【tí】,协调【diào】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yuán】,一般为项目第1名【míng】。参与主【zhǔ】持、技术负责人一般为【wéi】项目前3人,指参与者至【zhì】少参加了该【gāi】项【xiàng】目总【zǒng】工作

量【liàng】的70%及以【yǐ】上,相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míng】材料,如:总结、单位【wèi】证【zhèng】明、项目实施【shī】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xiàng】关资料【liào】等。技术骨【gǔ】干是指在项目中【zhōng】承担【dān】主【zhǔ】要工作或关键工作【zuò】,或【huò】解【jiě】决关【guān】键技术【shù】难题【tí】的人【rén】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xiàng】目人员的前5名,对于【yú】大型项目为【wéi】前7名。

(十【shí】四)主要完成人:指【zhǐ】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xiàng】科技【jì】成果自始【shǐ】至终【zhōng】从策划、研发、试验全【quán】程参加)。一般9-21人【rén】,较大综合性【xìng】科【kē】技成果一般不超过5人【rén】。

(十五)主要起【qǐ】草人【rén】员是【shì】指标准、规程、技术规范、法规等的主【zhǔ】要创作(编【biān】写【xiě】)人【rén】和【hé】单位。一般不超过5人,重大综合性基【jī】础标准不【bú】超过7人,以出版物所列人员【yuán】名【míng】单为准。

(十六)成果推广转化取得重大经【jīng】济效益【yì】,指在技术发明、创【chuàng】新、改造、专利、推广【guǎng】、应用中,取【qǔ】得的经【jīng】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gāi】企业利【lì】税【shuì】总额(400万元以上【shàng】)30%以上;

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指在技术【shù】发明【míng】、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yòng】中【zhōng】,取得的经济效益【yì】连【lián】续两年【nián】占该企业利税【shuì】总额【é】(400万元以【yǐ】上)20%以上;

成果【guǒ】推广转化取得良好【hǎo】经济效益,指在【zài】技术【shù】发明【míng】、创【chuàng】新、改造、专利、推【tuī】广【guǎng】、应用中,取得的【de】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gāi】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yǐ】上)10%以【yǐ】上。

(十七)公开【kāi】出【chū】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hào】的【de】学【xué】术著作,是指作【zuò】者在某一学【xué】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rù】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shí】验上有重大发现【xiàn】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kuò】编著和译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jīng】新闻出版部【bù】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yǒu】ISSN刊号和【hé】CN刊号的正【zhèng】式学术期刊。核【hé】心期刊是指中【zhōng】国【guó】科学引【yǐn】文数据【jù】库【kù】、中文核【hé】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de】期刊。论文应【yīng】通过“万方数据【jù】资源系统、清【qīng】华【huá】同方中【zhōng】国知【zhī】网、重庆【qìng】维普中文科技期【qī】刊数据【jù】库”等主流数【shù】据库【kù】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tè】刊、专刊、专辑、论【lùn】文集。

(十八【bā】)在“四、业绩【jì】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jǐ】个条款,仅认可其满【mǎn】足最前面的一个【gè】条款;同一【yī】项目获【huò】多个奖项【xiàng】的,仅以最高奖项作为业绩【jì】材料【liào】,所提供业绩【jì】不累【lèi】计【jì】。

(十九)基层专业技【jì】术【shù】人员:指县级(不【bú】含【hán】)以下【xià】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gōng】作的【de】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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