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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筑工程师职称报名条件:正高级职称燃气工程专业

职称证

评审标准:以习【xí】近平新时代中国【guó】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dǎo】,深刻领悟【wù】“两个确【què】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jiān】决做到【dào】“两个维护”,须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科研水【shuǐ】平、学术造诣或科学【xué】实践能力强,全面【miàn】掌握本专业国内【nèi】外前沿【yán】发展【zhǎn】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shuǐ】平的能力,取【qǔ】得重【chóng】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pò】,或在相关【guān】领【lǐng】域【yù】取得【dé】创新性研究成【chéng】果,推动本专业发展。长期在本【běn】专业一线工作【zuò】,工作【zuò】业【yè】绩【jì】突出,能【néng】够【gòu】主持【chí】完【wán】成本专【zhuān】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jiě】决重大【dà】疑【yí】难问题【tí】或掌握【wò】关键技术,取得【dé】显著【zhe】的经济效益和【hé】社会效益。在本专业【yè】领域【yù】具有较【jiào】高知名度和影响【xiǎng】力,在自主创新、突破关键【jiàn】核心技术方【fāng】面有突【tū】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具备培【péi】养中青【qīng】年学术技术骨干的【de】能力,能够有效指导【dǎo】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建筑工程师职称报名条件

建筑工程师职称报名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shēn】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yì】思【sī】想,遵【zūn】守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宪法和【hé】法【fǎ】律法【fǎ】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大学本科【kē】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qǔ】得高级【jí】工程师职称后,从事【shì】本专【zhuān】业技术工作满5年【nián】。技工院校【xiào】毕业【yè】生按国家和省有【yǒu】关规【guī】定申【shēn】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作为【wéi】项目主要完【wán】成人承担完【wán】成国【guó】家级科研项目1项【xiàng】以上或【huò】省(部)级【jí】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经过专家评【píng】审和成【chéng】果验收。

2.作【zuò】为主【zhǔ】要编制人(审查人)完成国家标准1项以上,或【huò】者行【háng】业或地【dì】方标准2项以上,并【bìng】通过国家、省【shěng】级【jí】业【yè】务主管【guǎn】部门批准实施。

3.作【zuò】为项【xiàng】目主要负责人【rén】或技术负责人主【zhǔ】持编制(审查【chá】)完成【chéng】跨市域【yù】城镇体系规

划,或50万人口以上【shàng】的城市总【zǒng】体规【guī】划1项【xiàng】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cān】与国家级新区总体规划。

4.作为项目主【zhǔ】要负责人或技【jì】术负责人【rén】主持编制(审【shěn】查)完成50万【wàn】人口以【yǐ】上【shàng】总体【tǐ】城【chéng】市【shì】设计2项以上或详【xiáng】细城市设计1项以上【shàng】;20万人【rén】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5项以上或详【xiáng】细城市设计3项以上。

5.作为项【xiàng】目【mù】主要【yào】负责人或技术负【fù】责人组织【zhī】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qū】、旅【lǚ】游区、历【lì】史街【jiē】区或历史文化名城(名【míng】镇、名【míng】村)专项规划5项以上,或【huò】50万人口【kǒu】以上城市的公用设施、城市交通、公【gōng】共【gòng】管理和服【fú】务设施规划5项以上,100公顷以【yǐ】上【shàng】的风景【jǐng】园【yuán】林规划2项以上。作为【wéi】主要完成人参加【jiā】国【guó】家级新区专项规划3项【xiàng】以上。

6.作为【wéi】项目主要负责人【rén】或技术【shù】负责人【rén】组织或主【zhǔ】持完成20平方【fāng】公【gōng】里【lǐ】用地以上【shàng】控制性详【xiáng】细规划3项以上,经规划部【bù】门组织【zhī】评审【shěn】并【bìng】经政【zhèng】府批准【zhǔn】;或【huò】20公顷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5项以上(含居住【zhù】小区规划、片区规【guī】划、街区环境景观规划【huá】、工业用地规划等【děng】),并经过部门审定通过。

(二)从【cóng】事建【jiàn】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jiān】理或项目管理【lǐ】、岩土工程【chéng】、安装工程、装饰装修【xiū】)工【gōng】作的工程技术人员【yuán】,具备下【xià】列条件中的一条【tiáo】:

1.作为科研项目【mù】主要完【wán】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yǐ】上,或【huò】完成省(部)级科【kē】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guò】业务主管部门组【zǔ】织的验收或【huò】评【píng】价。

2.作为主要编【biān】制【zhì】人(审查【chá】人)完成【chéng】国家标准1项【xiàng】以上,或者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xiàng】以【yǐ】上,并通过国家、省级业务主管部门【mén】批准实【shí】施。

3.从【cóng】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岩【yán】土工程、安装【zhuāng】工程、装【zhuāng】饰装修【xiū】工作的【de】工程技术人【rén】员,按专业分别【bié】具备【bèi】以下条件之【zhī】一:

①建筑设计:作为主要负【fù】责【zé】人或技术【shù】(专【zhuān】业)负责人主持完成5项以上大型工程项【xiàng】目【mù】的设计;

②建筑施工、监理【lǐ】及项【xiàng】目【mù】管理:作【zuò】为【wéi】项目【mù】经理(总监理工程【chéng】师、项目经理)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chéng】2项以上【shàng】一【yī】级房屋建筑【zhù】工程;

③岩土工程(岩土勘察、设计、测试、治理【lǐ】,水文【wén】地质勘察,建设项【xiàng】目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píng】估,地质灾害治理【lǐ】工程勘【kān】察、设【shè】计和施工,水文地质、工程地【dì】质、环境地质调【diào】查【chá】等):作【zuò】为工程项目【mù】主要负【fù】责人或技【jì】术(专【zhuān】业【yè】)负责人完成6项以上大型【xíng】工程;

④安装工程(管【guǎn】道、钢结构、工【gōng】业设备、起重运输、工业电气仪表等):作【zuò】为项【xiàng】目【mù】经理【lǐ】或技【jì】术【shù】(专业)负【fù】责人主持完成2项以上一级机电安装大型【xíng】工【gōng】程【chéng】项目的施工【gōng】;

⑤装饰装修:作为项目【mù】经理【lǐ】或技术【shù】(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5项以上一级【jí】房【fáng】屋建筑【zhù】工程的设计【jì】和施【shī】工。

(三)从事建设工【gōng】程管理(质【zhì】量监督、安全【quán】监督、招标代理、工【gōng】程测量、质量检测【cè】、工程造价)的工【gōng】程技【jì】术人【rén】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作为【wéi】科研【yán】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xiàng】目1项以上,或完成省(部)级科【kē】研项【xiàng】目2项以上,并【bìng】通【tōng】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de】验收【shōu】或【huò】评价。

2.作【zuò】为主要编【biān】制人(审【shěn】查人【rén】)完成国家标【biāo】准1项以上,或者行业或地【dì】方标准2项以上【shàng】,并通过国家【jiā】、省【shěng】级业务主管部【bù】门批准实施。

3.从【cóng】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标代【dài】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rén】员:作为项目【mù】主要负责人完成【chéng】10项【xiàng】以【yǐ】上一级房屋【wū】建【jiàn】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gōng】程建设的质量监【jiān】督、安全【quán】监督、咨询、招投【tóu】标等【děng】工作;从事【shì】工程【chéng】监理、项目管理工作的【de】主要【yào】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一【yī】级房屋建【jiàn】筑工【gōng】程或市政公用工程【chéng】建设工程。

4.从事【shì】工程测量、质量检测(监测)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wéi】主要负责人【rén】完成一级房屋【wū】建筑【zhù】工程或市政公用【yòng】工程建设工【gōng】程【chéng】项目10项以上的【de】工程【chéng】测【cè】量、质【zhì】量检测【cè】(监测)工作。

5.从事【shì】建设工程造价的编【biān】制与审查【chá】、建设工【gōng】程【chéng】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标准(规范、规程、规则【zé】)的【de】编制与审查工作的【de】工程造价技术【shù】人员,具备下列【liè】条件之一:

①作【zuò】为【wéi】主要负责人【rén】,承担过一类【lèi】建筑工程建【jiàn】设项目6项以上的【de】工程造价确定的【de】编制和审查;

②作【zuò】为主要编制人(审查【chá】人)完成国【guó】家标准【zhǔn】1项以上,或者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通【tōng】过国家、省级业【yè】务【wù】主管部门批准实【shí】施。

(四)从【cóng】事【shì】公【gōng】用事【shì】业(给排水【shuǐ】、燃气、供【gòng】热、污水和垃圾处理【lǐ】)工程的科研、规划、设计、施【shī】工、管理等工【gōng】作的工【gōng】程技【jì】术人员,具备下列【liè】条件中的一条:

1.作为【wéi】科研项目【mù】主要完成人完成国【guó】家级【jí】科【kē】研项目【mù】1项以上,或完成省【shěng】(部)级科【kē】研【yán】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wù】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或评价。

2.作为主要编制人(审查人【rén】)完【wán】成国【guó】家【jiā】标准1项以上,或【huò】者【zhě】行业或地方【fāng】标准2项【xiàng】以上,并通过【guò】国家、省级【jí】业务主【zhǔ】管部门批准实施。

3.作【zuò】为项目主要负【fù】责人主持完成6项【xiàng】大型以【yǐ】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chéng】8项【xiàng】大型【xíng】以上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或施【shī】工【gōng】管理工作。

(五【wǔ】)从事市政【zhèng】工程(道路、桥梁、交通【tōng】与照明)科研、规划【huá】、设计、施工【gōng】、管理等【děng】工作【zuò】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de】一条:

1.作为科研项目主要【yào】完成【chéng】人完成【chéng】国家级科研【yán】项目1项以上,或完成【chéng】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shàng】,并通【tōng】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验【yàn】收或评【píng】价。

2.作为主【zhǔ】要编制人(审查人)完成国家【jiā】标准1项以上,或者行业或地【dì】方【fāng】标【biāo】准【zhǔn】2项以上,并通【tōng】过国家、省级业务主管【guǎn】部门批准实施。

3.作为项目主【zhǔ】要负责人或【huò】技【jì】术【shù】负责人主持完成50万【wàn】人口以上城市道路交【jiāo】通规划。

4.作为项目【mù】主要负【fù】责人主持【chí】完成6项大型以上,或【huò】作为技术负【fù】责人完成8项大型以【yǐ】上工程项目的规划【huá】设计或施工【gōng】管理工作。

(六)从事风景园林【lín】科【kē】研、规划【huá】、设计、施工、养护管【guǎn】理工作的工【gōng】程技术人【rén】员,具备【bèi】下列【liè】条件中的一条:

1.作【zuò】为【wéi】科研【yán】项目主要【yào】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xiàng】目1项以上,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xiàng】以上,并通过业务【wù】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或评【píng】价【jià】。

2.作【zuò】为主【zhǔ】要【yào】编制人(审查人)完【wán】成【chéng】国家标准1项以上,或者【zhě】行业或地方标准【zhǔn】2项以上,并通过国家【jiā】、省级业【yè】务主管【guǎn】部门批准实施。

3.作【zuò】为项目主要负责人【rén】或技术【shù】负责人【rén】完成【chéng】国家级【jí】风景名【míng】胜区【qū】规划2项以【yǐ】上,或省级风【fēng】景名胜区规【guī】划4项以上,或50万人【rén】口以上【shàng】城市绿地系统规划3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主持完成5项大型或8项中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5.作为项目主要【yào】负责人【rén】或技术负责【zé】人主持完成5项大型或8项中型风景【jǐng】园林【lín】工程【chéng】项【xiàng】目的施工,工程经验收合格。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yī】)获国家【jiā】级【jí】或省(部【bù】)级科学技术【shù】奖,或者【zhě】获国家授权【quán】评奖的行业【yè】协【xié】会、学会【huì】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děng】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

(二【èr】)获【huò】省【shěng】(部)级优秀规划、勘察、设计一【yī】等奖3项以上;获国家级建【jiàn】筑业、房地产业行业奖项1项以上【shàng】,或【huò】者获省(部【bù】)级建【jiàn】筑业、房地【dì】产业行业【yè】奖项2项以上【shàng】。

(三)主持国家【ji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并在项目【mù】实施【shī】中做出【chū】重大技【jì】术贡【gòng】献【xiàn】者(以【yǐ】立项、验【yàn】收【shōu】材料为准),或者主持省【shěng】重大科研、工程【chéng】项目的研【yán】发、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jiān】理、生产等技术工作2项以【yǐ】上,取得显著【zhe】经济和社会效益,并【bìng】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jiàn】定或验收(附鉴定【dìng】或验收材料【liào】)。

(四【sì】)主持省(部)级【jí】的新技【jì】术、新材料、新【xīn】产品、新【xīn】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等技术【shù】工【gōng】作2项以上,已投入生产,可比性【xìng】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

领先水平【píng】,并得【dé】到省级【jí】以【yǐ】上业务主【zhǔ】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附鉴定或验收材【cái】料【liào】)。

(五)作【zuò】为第一发明人,获得【dé】的本专【zhuān】业或相近专业发明专利3项以上,其【qí】中2项【xiàng】转化实施,取得显著【zhe】经济【jì】和社【shè】会效益(以专利证书、转让协议【yì】和【hé】转化【huà】效益证明为准)。

(六【liù】)主持完成省级及【jí】以上重点项目技【jì】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fèn】析报【bào】告、科学【xué】实验报【bào】告、研【yán】究设计报告、技术【shù】论证报告等)4篇【piān】及【jí】以上,技【jì】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shè】计、测【cè】试数据齐全、准【zhǔn】确,通过项目主管【guǎn】部【bù】门论证并实施。

(七)作为主要【yào】起草【cǎo】人,主【zhǔ】持完成【chéng】国家标准【zhǔn】1项以上;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行业或地方标【biāo】准(含【hán】省级【jí】工【gōng】法【fǎ】)或地【dì】方性法规(含规章【zhāng】、规【guī】范性文件)2项以上,并正【zhèng】式【shì】公布实施,用于生产实践。

(八)在本领域取【qǔ】得较高水平原创【chuàng】性研究成果,得到【dào】行业【yè】知【zhī】名专【zhuān】家高度认【rèn】可【kě】;作【zuò】为主要【yào】编著者,公【gōng】开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通【tōng】用【yòng】教材;作为第【dì】一作者、通讯【xùn】作者,在核心【xīn】期【qī】刊发【fā】表具有较高【gāo】学术【shù】价值的本【běn】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者在公开【kāi】出版的学术期刊发【fā】布本专业【yè】或相近【jìn】专业【yè】论文3篇【piān】以上,其【qí】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五、破格条件

对业绩突出,做【zuò】出重要【yào】贡献的高级工【gōng】程师,不具【jù】备规定学历【lì】学位【wèi】,符【fú】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xiàn】要求,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jiàn】,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xiàn】任【rèn】职称2年【nián】以上【shàng】,具【jù】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tiáo】,可破格申报:

(一)获本【běn】专业国家【jiā】科【kē】学【xué】技术奖(限【xiàn】前5名),或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jiǎng】2项以上(限前【qián】3名)。

(二)担任大型工程项目中的主要【yào】负责【zé】人【rén】,完成大型【xíng】工程3项以上【shàng】,取【qǔ】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guǎn】部门组织鉴定认可,填补了【le】省【shěng】内技术领域【yù】空白。

(三【sān】)作为主要【yào】起草人,主持【chí】完成【chéng】国【guó】家标准2项【xiàng】以【yǐ】上【shàng】,或【huò】者【zhě】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行业【yè】或地方标准(含省级工【gōng】法)或地方性法规(含规章【zhāng】、规范性文件)3项【xiàng】以上;作为【wéi】主要编著者,独立出版本专业或相【xiàng】近【jìn】专业【y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不少于15万字【zì】),并【bìng】在核心期刊发【fā】表本【běn】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4篇【piān】及以上;担任国家【jiā】标【biāo】准【zhǔn】设计图集的项目总【zǒng】负【fù】责人,或国【guó】家级工法的第一起【qǐ】草人【rén】,或国家级建设工程定【dìng】额的编制组组长、副组长,或国家【jiā】级【jí】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或【huò】建设科技示【shì】范【fàn】项目的主持者。

六、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zhèng】划【huá】分【fèn】的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shì】是指设区市【shì】,厅是指省政府的【de】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dù】考核:对具备大学本【běn】科以上学历或学士【shì】以【yǐ】上学【xué】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hòu】,从【cóng】事本专【zhuān】业技术工作【zuò】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5年考【kǎo】核【hé】均合【hé】格以【yǐ】上掌握。

(四)技工【gōng】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bān】、预【yù】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zhōng】专、大专、本【běn】科学历【lì】申报【bào】相应系列职称。

(五)学历是指教育部承【chéng】认的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或【huò】相近专【zhuān】业的学历。取得不同专【zhuān】业学历(学位),但【dàn】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xué】位)为【wéi】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yè】的【de】,其学历【lì】(学位【wèi】)可按【àn】取得的最【zuì】高学历(学位)认定【dìng】。

(六)科学【xué】技术奖【jiǎng】是指国家或地方【fāng】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bèi】授权的行业学【xué】(协【xié】)会【huì】举办的各【gè】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bàn】认定的【de】其他【tā】市(厅【tīng】)级奖励,是对【duì】专业技术【shù】人员【yuán】在科【kē】学【xué】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

(七)本【běn】专业奖项【xiàng】为:国家【jiā】级奖项指国家【jiā】科【kē】学技【jì】术奖(5个【gè】子项);省级奖【jiǎng】项指省科学技术奖(5个子项);部【bù】级【jí】奖项指【zhǐ】国家部委及国家级【jí】有关行业【yè】学(协)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上述奖项以【yǐ】奖励证书为准,其中【zhōng】规划、勘察、设【shè】计类等奖项,限【xiàn】额【é】定人员【yuán】;施【shī】工、监理类等【děng】奖项,每项目主专业限2人,其它专业【yè】限1人。

(八)获得优质工程【chéng】等类型奖【jiǎng】的认定【dìng】:以公【gōng】布【bù】的获【huò】奖项目、单位名【míng】单为准,主要获奖人员是指项目【mù】经理(含专业【yè】(土建、水暖、电器)工长【zhǎng】各1名)、总监理工程师【shī】(含总监代表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shī】)、项目技术负责【zé】人,且有符合规定的佐证【zhèng】材料【liào】

(如在建设行政主管部【bù】门备案人员和过程及竣工验【yàn】收签【qiān】字【zì】资料【liào】等)。严禁同一获奖【jiǎng】材料【liào】重复使用。

(九)项目分类参照有关行业【yè】技术标准【zhǔn】、规范和【hé】规程确定,大、中、小型工【gōng】程项目,是按国家工程【chéng】设计【jì】资质标准执行;一、二、三【sān】级【jí】房【fáng】屋建筑【zhù】工程【chéng】或市【shì】政公用工【gōng】程项目,是【shì】按【àn】国家工程监理企【qǐ】业资质管【guǎn】理规定执行;一、二、三类建筑工程【chéng】项目,是按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yī】据规定执行。

(十)工程建设标准:指对【duì】建设活【huó】动或其结果规定【dìng】共同的和【hé】重复使【shǐ】用的【de】规【guī】则、导【dǎo】则或特定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的机【jī】构【gòu】批准。层级:指国家【jiā】标准、行业【yè】标准、地方【fāng】标准和团【tuán】体标准、企业标准;其中国家【jiā】标准、行业标准【zhǔn】、地【dì】方标准(省级【jí】政府主【zhǔ】管部门【mén】制定)为政府【fǔ】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zhǔn】为【wéi】社会【huì】标【biāo】准。

(十一)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yì】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的【de】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hé】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shī】工方法。它必须具有【yǒu】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环【huán】保、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gōng】程成本等特点。工法是企业标准的【de】重要组成部【bù】分,是【shì】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zuò】的一【yī】项重要【yào】内【nèi】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lì】的重【chóng】要【yào】标【biāo】志。工法分【fèn】为国【guó】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jí】(三级)三个等级。企业【yè】经过【guò】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jiàn】技术达【dá】到国内领先水【shuǐ】平或国际【jì】先进【jìn】水平、有【yǒu】显著经济效益【yì】或社会效【xiào】益的【de】为国家级【jí】工法【fǎ】;其【qí】关键【jiàn】技【jì】术【shù】达到省(部)先进水【shuǐ】平、有【yǒu】较好经济【jì】效益【yì】或社【shè】会【huì】效【xiào】益的为省(部【bù】)级工【gōng】法;其关键【jiàn】技术达【dá】到本【běn】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dìng】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yì】的为企业级工【gōng】法【fǎ】。

(十【shí】二)主持、项目负责人(含【hán】设计总负责人、施工【gōng】总负责人、课题总【zǒng】负责【zé】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quán】面工作,提出和确【què】定项【xiàng】目【mù】的总体【tǐ】设计【jì】方案【àn】,编写工作大纲,组【zǔ】织专【zhuān】业【yè】技术人【rén】员完成任【rèn】务【wù】和【hé】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xié】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jì】划,并在【zài】项目中承担主要工【gōng】作,撰写成果【guǒ】总【zǒng】报告的人员,一般【bān】为项目第1名【míng】。参【cān】与主持、技术【shù】负责【zé】人一般为项目前【qián】3名,指参与者至【zhì】少参【cān】加【jiā】了该项目总工作量的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zī】料中应【yīng】附有证明材料:总结、单位证【zhèng】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liào】等。技术骨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gōng】作【zuò】或关键【jiàn】工作【zuò】,或解决关【guān】键技术难题【tí】的人【rén】员【yuán】,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5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7名。

(十三【sān】)主【zhǔ】要完成人指【zhǐ】科技成果【guǒ】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chéng】果自始至【zhì】终从策划【huá】、研【yán】发、试【shì】验全【quán】程参加)。一般9-21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yī】般不超过【guò】5人。

(十四)主【zhǔ】要【yào】起草人员是指标准、规程、技术规范、法【fǎ】规等的主要创【chuàng】作(编写、审查【chá】)人和【hé】单位【wèi】。一般不【bú】超过5人,重大综【zōng】合性基础标【biāo】准【zhǔn】不超过7人【rén】,以出版物【wù】所列人员名单【dān】为准。

(十五)创新指【zhǐ】为了【le】需【xū】要而改进或创【chuàng】造【zào】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jìng】、环【huán】境并获得【dé】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在操作层面新【xīn】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jì】、示范【fàn】及提出新【xīn】思路、解决技术难题、技术改造和引【yǐn】进国【guó】外【wài】先进的技术、管理等。

(十【shí】六【liù】)成果【guǒ】推广【guǎng】转化【huà】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gǎi】造【zào】、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jì】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qǐ】业【yè】利税总额(400万元【yuán】以上)30%以上;

成【chéng】果推广转化【huà】取得较【jiào】大【dà】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tuī】广、应【yīng】用中,取得【dé】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gāi】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shàng】)20%以上【shàng】;

成【chéng】果【guǒ】推广转化取得【dé】良好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fā】明、创新【xīn】、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zhōng】,取【qǔ】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yè】利税总额【é】(400万元以上)10%以上。

(十七)公开出版【bǎn】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shù】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shì】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lùn】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shàng】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guǒ】,不包【bāo】括编【biān】著。公开出版的学【xué】术期【qī】刊是指经新闻【wén】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guó】境【jìng】内【nèi】出版【bǎn】的【de】具有【yǒu】ISSN刊号和CN刊【kān】号的正式学术期刊【kān】。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wén】核心期【qī】刊要目总【zǒng】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yuán】期刊收录【lù】的期【qī】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shù】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fāng】中国知网【wǎng】、重庆维普中文【wén】科技期刊数据【jù】库”等主流数据【jù】库进行论【lùn】文信【xìn】息的检索,不含增刊【kān】、特刊、专刊【kān】、专【zhuān】辑、论文【wén】集。

(十八)在“四、业绩【jì】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tóng】时符合条件中【zhōng】几个条【tiáo】款,仅【jǐn】认可其【qí】满足最前面的【de】一个条款;同一项【xiàng】目获多个奖项的,仅【jǐn】以最高【gāo】奖项作为业绩材料,所提供业绩不累计【j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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