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报人属于中央在京单位,为何不能申报社会化职称?
答:根据京人社专技发〔2016〕1号文件,中央在京单位可以评审职称,应在本系统内评审职称。
中央【yāng】在京单【dān】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yè】技术职务【wù】任职【zhí】资格或专业【yè】技术资【zī】格【gé】考【kǎo】试与评审,由上级【jí】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chū】具《北京市职称评审委托【tuō】函》,或【huò】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由本【běn】单位出具委托函,可参加【jiā】本市职称评【píng】审。
委托函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申报系统。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中已备案的职称系列(专业) 不接受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