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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协议

职称证

尊敬的申报人:

您好!欢迎使用北京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

真诚地【dì】希【xī】望通过我们的努【nǔ】力以及您的认真参与,确【què】保本年度网【wǎng】上【shàng】申报顺利完成。请您仔细阅读以下【xià】条款:

一、申报人应仔细阅读【dú】所申报专业评审委【wěi】员会【huì】的基本标准条件及申【shēn】报【bào】须知,以本人真实【shí】工作经历、业绩【jì】及成【chéng】果为【wéi】依据进行申【shēn】报,未【wèi】能通过审核,申报无效。

二、申报人【rén】(含港【gǎng】澳台地区人【rén】才、持【chí】有外【wài】国人来华【huá】工作许可证的外籍【jí】人才)须与本【běn】市所属国有企事【shì】业【yè】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jī】构建立人事【shì】劳动关系【xì】方可【kě】申报。

北京市职称

北京市职称评审

以下情况不得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

(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

(二)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的中央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备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条【tiáo】件的中【zhōng】央在京【jīng】单【dān】位(含直属【shǔ】、参股、控股等形式)主【zhǔ】体系列(专业【yè】)专业技术【shù】人才;

(四)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五)事业【yè】单位工作【zuò】人员受到行政记过及以【yǐ】上处分、违反【fǎn】行【háng】业【yè】法律法规受到从业限制等处罚【fá】的,在受处分【fèn】或处【chù】罚期间。

三、不具备职称评审委员会组【zǔ】建【jiàn】条【tiáo】件【jiàn】的中央【yāng】在【zài】京【jīng】单位(含直属、参股、控股等形【xíng】式)非主体系【xì】列(专业)专业技术人【rén】才,可【kě】委托本【běn】市代为职称评审。

委托【tuō】评【píng】审需经申【shēn】报【bào】人【rén】所在单位【wèi】同意,并【bìng】由省部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于9-21前统【tǒng】一向市人力资【zī】源社会保障局【jú】出具相应委托评审【shěn】函后,经确认无误后【hòu】方可【kě】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jìn】行【háng】申【shēn】报。

逾期不予受理。

对未按要求委托评审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

盖章委托【tuō】函可传真至【zhì】事业【yè】单位人事管理处【chù】63167394,同步电【diàn】子版发送至邮【yóu】箱shiyechu@rsj.beijing.gov.cn。

四、涉密材料按有关【guān】规定进行处理或由申【shēn】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脱密处理后方【fāng】可用【yòng】于【yú】申【shēn】报【bào】。

五、申报人需根【gēn】据各系列(专业)基本评价【jià】标准【zhǔn】及各评委【wěi】会要【yào】求,在规定【dìng】时限内按照客观【guān】、准确、齐全的要求填【tián】写个人全部【bù】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社保所在单位。

申报人所在工作【zuò】单位需在市人力资源【yuán】社会保障局政府【fǔ】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dēng】录”之后的服务列表“职称【chēng】评审单【dān】位审核【hé】推荐”模块内,对【duì】申报【bào】人所填写的个【gè】人全部职称【chēng】申报信息进行重点【diǎn】审【shěn】核,经单位内部【bù】不少【shǎo】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hòu】,在【zài】规定时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yì】见【jiàn】,提交至评审服务【wù】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以【yǐ】后进行【háng】根据通【tōng】知【zhī】进行网上缴费【fèi】,未完成缴费申报无效。

六、申报人在确【què】认提交【jiāo】申报信息后即视为对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shí】性、准确性【xìng】以及合法【fǎ】性做出【chū】承诺,评审【shěn】服务机构【gòu】审核通过以后,不予修【xiū】改。

七、本系统以身份【fèn】证【zhèng】号、姓名【míng】、密码为登录【lù】依【yī】据,申报人应以本人【rén】真实身份注册【cè】并填报所有信息,请注意保管好【hǎo】个人密码,避免带来不必【bì】要的麻烦。

八【bā】、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即【jí】视为【wéi】自愿接受申报【bào】评审委员会的【de】评价方式和规定程【chéng】序,服【fú】从答辩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尊重【chóng】专【zhuān】家及评审委【wěi】员【yuán】会表决意见。

九、本系统【tǒng】的所【suǒ】有权【quán】归北京市人力资源和【hé】社会保障局所有【yǒu】,并具【jù】有【yǒu】最终解释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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