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yú】海【hǎi】外高层【céng】次【cì】引进人才,当前仍执行《广东省高层次留学 回国人员【yuán】专业技术资格评【píng】定暂行【háng】办法【fǎ】》。
高校【xiào】、科研院【yuàn】所、医院等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省的文件精【jīng】神和实际情况,研【yán】究制定本单位海外【wài】高【gāo】层次引进【jìn】人才【cái】的职【zhí】称 “绿色通【tōng】道”规定。
在我省企【qǐ】事业单位工作【zuò】的海外【wài】高层【céng】次引进【jìn】人才,取得首【shǒu】次职 称前,可按文件规定的范围、条件【jiàn】、流程申报职称。
根据《暂行 办法》,应提供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业【yè】绩【jì】成果申报评【píng】审,外语【yǔ】、计 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jiāo】育【yù】等条【tiáo】件【jiàn】不作为评审必要条件。
回【huí】国后在 境内取得的【de】业绩成【chéng】果【guǒ】不【bú】纳入该“绿色通道”评审的有效材料范围【wéi】,可作为参【cān】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