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函 北京市【shì】人力资源和【hé】社会保障【zhàng】局(抬头固定【dìng】,不能更改): 我【wǒ】单位为XX(中央在京【jīng】单位等【děng】)性质单位。XX单位为我单位下属独【dú】立法【fǎ】人单【dān】位,地址位于【yú】XX。因我【wǒ】单位无【wú】XX系列【liè】XX专业XX级别【bié】职称评审委【wěi】员会、无法独立开【kāi】展职称评审工作/以【yǐ】下同【tóng】志为非我系统【tǒng】在编 ………
委 托 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抬头固定,不能更改):
我【wǒ】单位为XX(中央在京单【dān】位等【děng】)性质单位。XX单位【wèi】为我单位下属独立【lì】法人单位,地址位【wèi】于XX。因我单位无【wú】XX系列XX专业XX级【jí】别【bié】职称评审委员会【huì】、无法【fǎ】独立开展职称【chēng】评审工作/以下同志【zhì】为【wéi】非我系统【tǒng】在编职工(或其他【tā】原因,如实填写),现委托北京市XX系【xì】列【liè】XX专业XX级别职称评审委员会对XX单位XX等XX位同志代评职称,具体名单见附件。
我单位及【jí】XX单位(下属单位)按照【zhào】程序对上【shàng】述委托代评人【rén】员的申【shēn】报材料和履职【zhí】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yōu】推【tuī】荐并在单【dān】位内【nèi】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保证上述委托【tuō】代评人员符合职称【chēng】和【hé】岗【gǎng】位管理条【tiáo】件,同意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对其进行推荐并对材料负责。
请予以办理为盼。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XX年XX月XX日
备注:委【wěi】托函【hán】需【xū】由具有职称【chēng】评审【shěn】管【guǎn】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jù】。
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 妈呀,这玩意你们都能搞到,厉害了我的哥!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 北京职【zhí】称申报通【tōng】过率【lǜ】太低【dī】了,优秀的人太多了,我们一【yī】般人【rén】没法过啊!